單位應該給予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員工多少補償金?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要與單位(wei)(wei)簽訂(ding)“競業限制”協議了,請問單位(wei)(wei)應該給予(yu)我多(duo)少(shao)補償金?
答 根據《勞動(dong)合同法》第23條(tiao)第二款(kuan)(kuan)規定:單位(wei)與勞動(dong)者簽(qian)訂“競業(ye)限(xian)制”條(tiao)款(kuan)(kuan)的同時,要約定在(zai)解(jie)除或(huo)者終(zhong)止勞動(dong)合同后,在(zai)競業(ye)限(xian)制期限(xian)內(nei)按(an)月給予(yu)勞動(dong)者經濟(ji)補(bu)償。補(bu)償金的數額由雙(shuang)方約定。用人單位(wei)未按(an)照約定在(zai)勞動(dong)合同解(jie)除后向勞動(dong)者支付競業(ye)限(xian)制經濟(ji)補(bu)償的,競業(ye)限(xian)制條(tiao)款(kuan)(kuan)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