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嗎?

[政策法規] ???解決者:熱心網友

想了解(jie)(jie)一(yi)下,勞(lao)(lao)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都是(shi)可以(yi)隨(sui)時解(jie)(jie)除勞(lao)(lao)動合(he)同的嗎?

答(da) 當然不(bu)是了,根據(ju)《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qi)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ding),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xu)遵循解除預先通知(zhi)期,即提前(qian)3天通知(zhi)用人單(dan)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er)用人單(dan)位須(xu)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bu)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