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應依法如實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
[企業管(guan)理]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作為企業,每次招聘到新員工后(hou)都會告(gao)知(zhi)一(yi)些公司(si)的規(gui)章(zhang)制度(du),除(chu)了規(gui)章(zhang)制度(du)外,還應告(gao)知(zhi)勞動者(zhe)哪些情(qing)況呢?
答 《勞動(dong)(dong)合同法》第八(ba)條規定(ding),“用人單位(wei)招用勞動(dong)(dong)者(zhe)時(shi),應當(dang)如實(shi)告知勞動(dong)(dong)者(zhe)工(gong)作內容、工(gong)作條件(jian)、工(gong)作地點、職業危害(hai)、安全生產狀況(kuang)、勞動(dong)(dong)報(bao)酬,以及勞動(dong)(dong)者(zhe)要求了解(jie)的其(qi)他情況(k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