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師范大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5-16發布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師范大學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泉城濟南,擁有兩個校區,占地面積約4000畝,建筑面積120多萬平方米。學校成立于1950年,是山東省重點大學。建校60多年來,學校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改革發展并舉,追求科學真理,傳承齊魯文化,培育優秀人才,熔鑄了“尊賢尚功、奮發有為”的校園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學篤行”的校訓和“愛國愛校,為人師表,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校風,彰顯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為全國、山東省的教育和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科教興魯、文化強省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
  學校現設有24個學院,79個本科專業,擁有8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0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6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12個專業學位授權點,覆蓋十大學科門類,學科、專業學位數量居省屬高校前列。學校現有全日制學生3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約5000人,另有留學生210余人,成人教育學生19000余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師范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15名,其中,高級3人,中級70人,初級42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精神;
  5、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須為中共黨員,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曾擔任過學生干部;
  6、應聘高級崗位的,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7、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8、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drs.gov.cn)和山東師范大學校園網(www.sdnu.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報名時間為自公布之日起至5月29日。
  (二)初級崗位
  1、報名
  (1)輔導員崗位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師范大學網站(www.sdnu.edu.cn)初級崗位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網絡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報名人員可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的第二天至報名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報名系統,查詢報名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人員,請到山東師范大學進行現場審核并辦理相關筆試手續,時間、地點將通過山東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進行現場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2)其他初級崗位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郵寄、直接遞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崗位所在學院、部門提出應聘申請并進行初審。報名人員可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第二天至報名截止之日前撥打崗位咨詢電話查詢報名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人員,請到山東師范大學進行現場審核并辦理相關筆試手續,時間、地點將通過山東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進行現場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現場審核時提供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書、個人簡歷、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張、《山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稿須同時發至學校郵箱和應聘崗位郵箱,郵件名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崗位要求的條件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經單位蓋章的成績單);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習成績單、國外博士畢業論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復印件。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除提交上述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交《山東師范大學初級崗位公開招聘報名審核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一式兩份)及由所在院(系)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學生干部等相關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對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3、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輔導員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必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學生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及文字表達能力;其他初級崗位主要測試應聘崗位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00分,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筆試時間、地點通過山東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輔導員崗位的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實驗員崗位的面試采取現場操作、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實踐操作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等,現場操作和答辯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進行,對音樂、體育、美術等技能類專業的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應聘崗位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基礎和理論素養,試講和答辯(或技能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教輔崗位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相關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學校按規定程序組織面試,原則上在筆試成績公布后10日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中、高級崗位
  1、報名
  應聘人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郵寄、直接遞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崗位所在單位提出應聘申請,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書、《山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稿須同時發至學校郵箱和應聘崗位郵箱,郵件名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崗位要求的條件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經單位蓋章的成績單);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習成績單、國外畢業論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復印件。
  直接遞交材料報名的,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對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其他方式報名的可先將報名材料掃描成PDF電子版發送到應聘崗位郵箱,學校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再對相關證件原件進行審核。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3、面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高級崗位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應聘崗位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基礎和理論素養,試講和答辯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學校成立體檢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體檢工作。體檢按規定組織,在學校指定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須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張。
  考核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提供資料與檔案不一致者,不予備案、聘用。
  五、相關待遇
  按照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31-86180036(傳真)
  郵  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1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