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4-07發布(bu)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合計338名,其中中小學崗位317名,職業中專崗位9名,幼兒園崗位12名(詳見《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人員須具有青島市戶口,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須取得相應學位。
  6、應聘職業中專專業教師和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應聘職業中專骨干教師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7、應聘人員報考學科須與全日制學歷所學專業一致。其中,報考研究生崗位的,必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教育經歷,且本科與研究生所學專業類別一致。否則,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8、報考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不含定向考錄崗位)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業中專崗位的,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需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續聘。
  9、在青島開發區區域內(含王臺、黃山、靈山衛、積米崖劃歸開發區部分)服務的,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青島市招募的“社區工作者”,“新農村大學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符合報考定向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考定向崗位時,可不受年齡、戶籍限制。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政策。
  10、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者,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讀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點擊“2013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上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單位。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集中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參加網上報名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的應聘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4月21日9:00—11:3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屆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委托書、委托人、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報名人員可于4月21日9:00—11:3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辦理現場改報或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本人簽名)、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背面書寫姓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和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屬師范類專業的需注明)證明,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非師范類畢業生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等。2013年應屆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其參加應聘的證明。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上證書須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大學專科學歷的需提供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將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使用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國外學位學歷認證書》。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
  報考面向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人員,除出具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或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青島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要出具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處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新農村大學生”要出具服務單位出具的在崗證明和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
  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原件在審核后退回。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資料準備不充分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統一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筆試科目共分三類:A為綜合類、B為教育類、D為其他專業類。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基礎性知識。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相關知識和應用以及綜合知識等。其他專業類分計算機和財會兩類試卷,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3年5月11日
  綜合類、教育類 9:00—11:30
  其 他 專 業 類 9:00—11:00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有關信息在青島人事考試網(//rsks.qdhrss.gov.cn)發布。
  根據招聘崗位和人數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面試人選和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公布。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青島開發區考試培訓中心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組織實施。有關面試具體事宜,屆時詳見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公布的面試工作有關通知。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說課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計分。部分崗位增加基本技能測試。增加基本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說課占50%和基本技能測試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面試成績。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說課教材使用現行教材。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公布。面試考務費按每人70元收取。
  五、成績核算
  按筆試、面試成績(說課或結構化面試或說課和基本技能測試)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有關信息將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公布。
  六、體檢、考核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并組織體檢、考核。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審核后發給《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2010〕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錄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2、取消或核減計劃、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方案、面試成績、體檢、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予以公布。
  本簡章解釋權歸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答。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88867
  監督舉報電話:0532-86988585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一般在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接聽電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