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
齊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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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發(fa)布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有關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開發區教育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現就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名(詳見《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能夠引領基礎教育發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
6、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學類專業,教育學博士學位;
7、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集中報名時間從2013年5月21日0時起至5月23日24時截止,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需附電子照片)及《面試誠信承諾書》(附件3),并將《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于5月23日24時前發至jtjbszp@163.com(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過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注明“報名登記表-學校名-報考人員姓名”。
(二)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對《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考生。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備案,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單位。
四、面試和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的需求及特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應急應變能力及專業技能等相關能力。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要求擬進入面試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交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報名登記表》和《面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須本人簽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報名登記表》和《面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須本人簽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張。
五、體檢、考核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并組織體檢、考核。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審核后發給《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2010〕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錄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2、聘用人員安排到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列全額事業編制。
3、區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本簡章解釋權歸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答。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88867
監督舉報電話:0532-86988585
一般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接聽電話。
一般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接聽電話。
一、招聘計劃
2名(詳見《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能夠引領基礎教育發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
6、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學類專業,教育學博士學位;
7、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集中報名時間從2013年5月21日0時起至5月23日24時截止,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開發區2013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需附電子照片)及《面試誠信承諾書》(附件3),并將《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于5月23日24時前發至jtjbszp@163.com(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過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注明“報名登記表-學校名-報考人員姓名”。
(二)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對《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考生。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備案,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事業單位。
四、面試和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的需求及特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應急應變能力及專業技能等相關能力。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要求擬進入面試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交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報名登記表》和《面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須本人簽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報名登記表》和《面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須本人簽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張。
五、體檢、考核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并組織體檢、考核。進入體檢、考核范圍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www.qd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審核后發給《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2010〕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錄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2、聘用人員安排到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列全額事業編制。
3、區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本簡章解釋權歸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答。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88867
監督舉報電話:0532-86988585
一般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接聽電話。
一般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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