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高級人才簡章
齊魯人才網 . 2014-04-03發布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級人才152人(詳見《2013年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級人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招聘崗位年齡條件以其崗位具體要求為準(詳見《計劃表》);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其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9:00—4月21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3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2:00
  查詢時間:2013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6:00
  具體辦法: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青島市衛生人才網(//www.wsrc.cn),點擊左側“考試信息”欄目下的“2013年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重報、多報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保持一致。
  (2)資格初審:市衛生局組織各招聘單位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進行網上報名初審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請務于2013年4月23日16:00之前下載打印《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發送電子郵件報名
  網上報名結束后,可采取以電子郵件發送個人簡歷的方式繼續報名,發送個人簡歷除包含基本個人信息外,還應注明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電子郵箱地址:wsrczp@126.com,各招聘單位負責對報名簡歷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名單在青島市衛生人才網公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考核范圍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現場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青島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與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業績證明和身份證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2013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核資格。
  現場資格審核后,分招聘崗位,按照審核通過的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選。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進行,考核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內容在青島市衛生人才網上另行通知。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的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則采用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和考察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
  六、誠信調查
  應聘人員體檢考察合格后,實施誠信調查,符合規定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和誠信調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原始資料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現場資格審查、考核方案、考核成績、體檢考核和誠信調查等信息在青島市衛生局網站(//www.qdphb.gov.cn)和青島市衛生人才網(//www.wsrc.cn)公布。
  3、政策咨詢電話:0532-82876209、8289201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2-82892016
  監督電話:0532-85912523
  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計劃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