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齊魯人才網 . 2014-03-13發(fa)布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和《2013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及公安、監獄勞教(戒毒)單位招考簡章(通知)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相應職位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3、已經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能報考嗎?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4、“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應如何理解?
  (1)關于“5年”和“2年”的界定系指公務員自到單位報到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足年足月累計時間為5年或2年。其中,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必須是在公務員崗位獲得的;
  (2)“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的界定系指鄉鎮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省、設區的市、縣(市、區)級機關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職位;縣(市、區)機關(含街道辦事處)公務員只能報考省、設區的市級機關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職位。
  5、報考公務員對回避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面向社會招考職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面向社會招考職位,但必須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我省基層符合條件的選調生的職位?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8、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3年3月15日前取得,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9、“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招考簡章》和本指南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的學生。
  10、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3年3月15日前取得。
  1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
  12、“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的“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兩年”如何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5)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截止到2013年3月15日,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的時間足年足月累計為兩年。
  13、如何界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
  以報考人員所獲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14、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與進入面試后資格審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5、筆試結束后,如何確定自己是否進入面試?
  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成績會在報名網站公布,并同時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16、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向用人部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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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17、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怎樣辦理減免手續?
  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考生不實行網上繳費,請按簡章規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確認和辦理減免手續時,區別下列情況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一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二是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18、報考人員能否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19、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0、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用人部門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3年3月19日16: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部門或該部門的其他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21、如何確定自己所報考的職位使用哪類試卷?
  這次考試申論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各級機關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C類試卷。
  招考職位使用哪類試卷,招考簡章職位表中會有明確標注。
  22、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用人部門直接聯系。各用人部門咨詢電話可以在招考職位表中查詢。
  23、體檢依照何標準進行?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是否可申請復檢?
  體檢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有關體檢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4、進入體檢考察范圍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將由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
  25、如何辦理報到手續?
  收到《錄用通知書》后,擬錄用人員須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辦理報到手續。已參加工作或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在報到前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26、填寫《報名登記表》應注意什么事項?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用人部門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7、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出具虛假材料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28、違紀違規報考人員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關于公務員考錄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有關要求,自覺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和用人部門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不予錄用、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9、公務員考試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訓班?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任何單位(包括院校、科研機構、黨校、行政學院)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特別提示:社會上凡稱與本次公務員考試有關的培訓班、輔導網站、上網卡和考試教材、輔導用書等,誤導報考人員,均與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提醒廣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30、報考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職位要求的“從事法律工作”如何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從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制工作等。
  31、什么是“合并職位,高分先選”?
  “合并職位、高分先選”是指把考錄計劃中一部分類型和報考資格條件相同或相近的職位適當合并統一招考(同一職位中的具體崗位在簡章中已經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現場公開選擇所報考職位中的具體崗位。
  32、合并類職位“高分先選”的選崗流程?
  考試總成績公布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組織報考合并類職位、按錄用計劃等額入圍的考生進行公開選崗。選崗過程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選崗過程和結果通過電腦投影儀實行“現場直播”,接受考生面對面監督。選崗流程為:
  (1)考生到指定地點報到,由工作人員核實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等有關證件后,按照職位代碼指示區域按職位成績名次依次就坐。(考生無故遲到或缺席,視作自動放棄崗位選擇權,最后剩余崗位即為該考生崗位。)
  (2)崗位選擇按照職位代碼順序依次開始,考生本人確定所選崗位后,要在《德州市考錄公務員報考合并類職位高分先選結果登記表》上進行簽名確認,工作人員及紀檢監督人員在登記表上相應欄目進行簽名備案。考生選擇崗位涉及具體工作單位時,應遵守簡章中規定的回避政策,不允許選擇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部門和單位。否則,一經查實,選擇結果無效,并取消錄用資格。
  (3)每一職位的全部考生選擇崗位后,由工作人員當場宣布選擇結果,考生再次確認后方可離開會場。
  (4)選擇崗位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時在指定網站上進行結果公示,有關資料存檔備查。
  33、關于《2013年德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2013年德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3年度德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本指南及《招考簡章》中所稱公務員均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