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德州樂陵市公安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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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發布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公安機關人員結構,解決基層人員不足問題,按照《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11〕87號)和《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人〔2006〕35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樂陵市委、市政府批準,公開招聘80名公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樂陵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公安專業不限戶籍,非公安專業考生需具有德州市常住戶口;
5、公安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非公安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口吃,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報名地點:樂陵市人才市場
報名人員登陸樂陵人才信息網(www.sdllrc.com)下載《2012年樂陵市公開招聘公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填寫后由本人到樂陵市人才市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放棄。加分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對于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報名結束后,對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調整相應崗位計劃數。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報考專業類別和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形象氣質、舉止儀表等,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并張榜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因棄權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則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四)體檢
體檢工作的具體內容、程序、要求等參照德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考錄公務員考察體檢工作的實施意見》(德人社[2011]109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只能復檢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由該崗位其他應聘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六)政審
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對于考察、政審階段出現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體檢、考察和政審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陵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實行“六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不符合招聘范圍條件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報考;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2110162 6226678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樂陵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公安專業不限戶籍,非公安專業考生需具有德州市常住戶口;
5、公安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非公安專業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口吃,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報名地點:樂陵市人才市場
報名人員登陸樂陵人才信息網(www.sdllrc.com)下載《2012年樂陵市公開招聘公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填寫后由本人到樂陵市人才市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視為放棄。加分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對于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報名結束后,對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調整相應崗位計劃數。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報考專業類別和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形象氣質、舉止儀表等,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并張榜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因棄權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則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四)體檢
體檢工作的具體內容、程序、要求等參照德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考錄公務員考察體檢工作的實施意見》(德人社[2011]109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只能復檢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由該崗位其他應聘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六)政審
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對于考察、政審階段出現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體檢、考察和政審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陵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實行“六公開”,即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不符合招聘范圍條件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報考;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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