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澤曹縣公安局事業人員招聘簡章
齊魯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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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發布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魯人發〔2006〕23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的通知》(菏人發〔2007〕39號)精神,經中共曹縣縣委、曹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曹縣公安局45名事業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一)應聘人員應為:1、全日制公安警察院校或其它全日制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四)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矯正視力在5.0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8、在公務員招考及曹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滿3年)中被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9、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見附件《曹縣招聘公安事業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目測、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曹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在《報考人誠信承諾》欄內簽名。有工作經歷的還要填寫《工作經歷證明表》;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的,還要填寫《服務基層項目審批表》。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
現場目測、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0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樓一樓服務大廳(長江路中段)。
(一)報名辦法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信材料。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由省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或3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縣屬事業單位的,筆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省有關部門選派文件和選派工作地縣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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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公示確認后,實施加分。
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簽字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A、B、C、E、F類崗位核減的招聘計劃增加到D類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并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素質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限9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2年10月27日上午8:30-10:00,上午10:30-12: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素質測評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筆試成績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進入體能素質測評應聘人員成績計算辦法:
公共基礎知識×40%+公安基礎知識×60%+加分因素。
(二)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應聘人員。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體能素質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考生進行面試。
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核減的人數不再遞補。
(三)面試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合計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70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在曹縣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公共基礎知識×40%+公安基礎知識×60%+加分因素)×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崗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如同一個錄用崗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采取加分人員優先,其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確定。
體檢、考察政審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因放棄體檢考察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有關規定等額遞補。
除特殊情況經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報名資格等情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全面、客觀、公平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
六、聘用辦法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政審結果,按招聘計劃等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社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在曹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并按規定辦理檔案關系、戶籍遷移、畢業生派遣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享受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有關保險待遇等。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制度,2012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含擇業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公開招聘的監督檢查
在整個招聘工作中,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將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全過程進行監督。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本招聘簡章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特別提示: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2、請應聘考生注意瀏覽曹縣人社局網站。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一)應聘人員應為:1、全日制公安警察院校或其它全日制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四)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矯正視力在5.0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8、在公務員招考及曹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滿3年)中被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9、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見附件《曹縣招聘公安事業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目測、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曹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在《報考人誠信承諾》欄內簽名。有工作經歷的還要填寫《工作經歷證明表》;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的,還要填寫《服務基層項目審批表》。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
現場目測、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0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樓一樓服務大廳(長江路中段)。
(一)報名辦法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信材料。
根據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及由省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或3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縣屬事業單位的,筆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省有關部門選派文件和選派工作地縣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nextPage@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審核公示確認后,實施加分。
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簽字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A、B、C、E、F類崗位核減的招聘計劃增加到D類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實施,并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素質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限9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2年10月27日上午8:30-10:00,上午10:30-12: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素質測評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筆試成績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進入體能素質測評應聘人員成績計算辦法:
公共基礎知識×40%+公安基礎知識×60%+加分因素。
(二)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應聘人員。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體能素質測評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體能素質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考生進行面試。
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核減的人數不再遞補。
(三)面試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合計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規定執行,每人70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在曹縣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公共基礎知識×40%+公安基礎知識×60%+加分因素)×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崗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如同一個錄用崗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采取加分人員優先,其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確定。
體檢、考察政審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因放棄體檢考察政審資格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有關規定等額遞補。
除特殊情況經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報名資格等情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全面、客觀、公平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
六、聘用辦法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政審結果,按招聘計劃等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社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在曹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并按規定辦理檔案關系、戶籍遷移、畢業生派遣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享受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有關保險待遇等。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制度,2012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含擇業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公開招聘的監督檢查
在整個招聘工作中,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將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全過程進行監督。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本招聘簡章由曹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特別提示: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2、請應聘考生注意瀏覽曹縣人社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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