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情況勞動者需向公司繳納違約金?
問 我是一名銷售員,在青(qing)島工作,公司規定如(ru)果想離職(zhi),必須提前(qian)一個月(yue)交(jiao)離職(zhi)申請,我恐(kong)怕沒有時間等到一個月(yue)后離職(zhi)了(le),這(zhe)樣(yang)的情況是不是還(huan)需要向公司繳(jiao)納違(wei)約金?
答 按照《勞(lao)動(dong)合(he)(he)同(tong)法》的規(gui)定(ding),在用人單(dan)(dan)位和勞(lao)動(dong)者的勞(lao)動(dong)合(he)(he)同(tong)約(yue)(yue)(yue)定(ding)中,嚴格限定(ding)了違(wei)(wei)約(yue)(yue)(yue)金的約(yue)(yue)(yue)定(ding)條件,規(gui)定(ding)單(dan)(dan)位只有在“培(pei)訓(xun)(xun)服(fu)務期”和“競(jing)業限制(zhi)”這(zhe)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ding)違(wei)(wei)約(yue)(yue)(yue)金。 也就是說,除非勞(lao)動(dong)者在約(yue)(yue)(yue)定(ding)的培(pei)訓(xun)(xun)服(fu)務期滿前離職(zhi),或違(wei)(wei)反了保密協議、競(jing)業限制(zhi)的約(yue)(yue)(yue)定(ding),否(fou)則(ze)勞(lao)動(dong)者無需向單(dan)(dan)位支付任何違(wei)(wei)約(yue)(yue)(yue)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