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督導的領導下,負責酒店的水、電、暖、空調、電梯、裝飾、裝潢、廚房、PA設備等機電設備的正確維修保養和計劃性維修保養工作。
2、服從督導的領導聽從值班工程師的調度,保證酒店所有機電設備的完好及維修。
3、保證客房和廚房、公共區域中水、電、空調的正常供應。
4、保證廚房設備的正常運行,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5、客房衛生潔具及設備需要維修時應及時維修,同時做好對客服務準則。
6、負責酒店所有門鎖、窗鎖、抽屜鎖的更換修理(在裝飾工派齊之前)。
7、負責酒店所有裝飾、裝潢的維修工作(在裝飾工派齊之前)。
8、對有關設備進行技術改造,使之符合酒店要求,并進行小型零件的加工。
9、根據設備的使用,協助督導制定出相應的年度、月度維修保養計劃、并嚴格實施。
10、按期巡檢消防設備,協助行政保安部進行消防檢查、消防試驗,在發生火災時給消防人員提供幫助。
11、接受工(gong)程部領(ling)導下達的日(ri)常維修指令和臨(lin)時布(bu)置的工(gong)作。
男女不限,18-45歲,1年(nian)以上同(tong)崗位工作經(jing)驗。 主要負責做(zuo)涼菜(cai), 懂酒店常(chang)見涼菜(cai)的(de)制作和擺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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