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zu)幼(you)兒(er)園發展需要(yao),經研究決定(ding),面向(xiang)社會公開招聘幼(you)兒(er)園副園長(chang)。現(xian)就有關事項公布如(ru)下(xia):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de)(de)才兼備,以德(de)(de)為先,任人唯賢。
2、堅持公開報(bao)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yong)。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靈(ling)珠山街道(dao)辦(ban)事處中心(xin)幼兒園分管(guan)教育教學副園長1人。
三、招聘范圍
青島市轄內具(ju)有幼兒(er)園(yuan)教師資格證書(shu)、從事幼教工作的人員(yuan)。
四、招聘條件
1、熱愛(ai)幼(you)兒教(jiao)育工作,具有先進的教(jiao)育理念(nian)和較強的組(zu)織、協調、指導(dao)及溝(gou)通能(neng)力(li)。
2、熟悉學(xue)前(qian)教育(yu)相關法(fa)律、法(fa)規,熟悉幼兒園(yuan)教育(yu)教學(xue)工作,有(you)班主任或教研組長工作經歷。
3、遵章守紀,品行端正,有(you)良好的(de)政治(zhi)素養、職業道德與(yu)責任心(xin)。
4、具有學(xue)(xue)前教(jiao)育類(lei)或相關專(zhuan)業大(da)專(zhuan)及以(yi)上學(xue)(xue)歷(li),同等條件(jian)下具有園長資格證者優先錄取。
5、年齡在(zai)35周歲(1979年3月1日(ri)以(yi)后出生(sheng))以(yi)下(xia),具有市級及以(yi)上公開課或論文(wen)者年齡可(ke)適當放寬至38周歲(1976年3月1日(ri)以(yi)后出生(sheng))以(yi)下(xia)。
6、身體健康(kang),具(ju)有良好(hao)的心理素養。
五、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報名
報名采取(qu)本人現場報名方(fang)(fang)式(shi),不接受網(wang)上(shang)、信函(han)、電(dian)話等方(fang)(fang)式(shi)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3月11日(ri)至(zhi)3月12日(ri)止,上(shang)午9:00—11:20,下午13:30—16:00。
2、報名材料:
應聘(pin)人員下(xia)載并填寫報名表,提(ti)供近期一(yi)寸(cun)免冠證件(jian)照2張,身份證、畢業證書(shu)、教(jiao)師資(zi)格證書(shu)、職稱證書(shu)、獲獎證書(shu)等相關證明(ming)材料(liao)的原(yuan)件(jian)和(he)復印件(jian)(原(yuan)件(jian)現場審核)。
報考人(ren)員(yuan)應對本人(ren)提(ti)交的(de)信息和材料的(de)真實性負責(ze),凡提(ti)供虛假信息而通過(guo)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de),一經查實,取(qu)消(xiao)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名地點:青島經濟技(ji)術開發區黃河西路689號靈珠山(shan)街道(dao)辦事處組織(zhi)辦402房間,聯系(xi)電話:86833243。
(二)資格審查
根據(ju)招聘崗(gang)位要(yao)求(qiu),由街道辦事(shi)處(chu)組織辦及中心幼兒園(yuan)根據(ju)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參加面試(shi)人員。
具體面(mian)試時(shi)間、地(di)點另行(xing)通知(zhi)(電話通知(zhi))。
(三)面試
根據招(zhao)聘(pin)崗位(wei)的(de)需(xu)求和特點,面試采取(qu)現場答辯形式(shi),每位(wei)應聘(pin)者時(shi)間不超過15分(fen)鐘。面試主(zhu)要考查(cha)職業素養、專業水平以及與招(zhao)聘(pin)崗位(wei)的(de)匹配度。采取(qu)百分(fen)制(zhi)計分(fen)。
(四)考察
按照(zhao)面試成(cheng)績(ji),從(cong)高分到低分以招(zhao)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cha)人員。由招(zhao)聘單(dan)位按照(zhao)德才兼(jian)備的標準,對其(qi)(qi)思想(xiang)政(zheng)治表現(xian)、道德品(pin)質、業(ye)務(wu)能力、工(gong)作(zuo)實績(ji)等情況進(jin)行考察(cha)并對其(qi)(qi)資(zi)格條件進(jin)行復查。
(五)公示
根據(ju)面試(shi)、考察(cha)結果,確(que)定(ding)(ding)擬聘用人員名單,公(gong)示3個工作日。公(gong)示期間,對(dui)擬聘用人員有反(fan)映的,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chu)理意見,決(jue)定(ding)(ding)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
擬(ni)聘(pin)用(yong)人員(yuan)經公示無(wu)異議后,予以正式聘(pin)用(yong),簽訂聘(pin)用(yong)合(he)同。
七、待遇
具有事(shi)業編(bian)制受聘者享受原工(gong)資待遇不變并給予(yu)適當補(bu)貼(tie)。
非(fei)事業編制受聘(pin)者參(can)照(zhao)同等職級公辦幼兒(er)教(jiao)師(shi)工資待(dai)遇標準,按規定繳納社會(hui)保險。
八、其他事宜
為保證公開(kai)招聘(pin)的(de)公正性和(he)嚴肅性,由開(kai)發區(qu)紀檢(監察)部(bu)門派員參(can)與公開(kai)招聘(pin)工(gong)作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監督。
本招聘公告解釋(shi)權(quan)在青島經(jing)濟技術(shu)開發區靈珠山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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