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en)據我(wo)縣公安工作實際(ji)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she)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現將有關事(shi)項(xiang)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guo)共(gong)產黨(dang)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shou)法,有(you)良(liang)好的政治素質(zhi)和品行。
2、具(ju)有我(wo)縣常住戶口和(he)國家承認的大專以(yi)上學歷。
3、身(shen)(shen)體(ti)健康。體(ti)形(xing)端正(zheng);面部(bu)無明顯特(te)征(zheng)、缺陷,無殘疾(ji),無傳染(ran)性(xing)(xing)疾(ji)病;無口(kou)吃,無重聽,無色覺異(yi)常,無紋身(shen)(shen);男性(xing)(xing)身(shen)(shen)高(gao)(gao)不低于(yu)1.70米,女性(xing)(xing)身(shen)(shen)高(gao)(gao)不低于(yu)1.60米。
4、年(nian)(nian)(nian)齡在18周歲以(yi)(yi)上(1995年(nian)(nian)(nian)11月20日(ri)以(yi)(yi)前出生(sheng)),28周歲以(yi)(yi)下(xia)(即1984年(nian)(nian)(nian)11月21日(ri)以(yi)(yi)后出生(sheng))。
5、會普通(tong)話,熟練(lian)掌握(wo)計算(suan)機(ji)基本操作技能。
6、具備招(zhao)聘職(zhi)位所需其他資(zi)格條(tiao)件。
公安警察院校(xiao)往屆畢業(ye)生未錄(lu)用到公安機關且符合(he)招聘(pin)條件的,同(tong)等條件下優先招聘(pin)。
曾受過刑事(shi)、行(xing)政處罰(fa)、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和曾被開除(chu)公職的人員,不被招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pin)(pin)崗(gang)位(wei)(wei)為戶政(zheng)、出入境等窗(chuang)口崗(gang)位(wei)(wei),招聘(pin)(pin)人數為10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經目(mu)測合格(ge)進(jin)行報名與資格(ge)審查,按以(yi)下程序進(jin)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0日至(zhi)22日(每(mei)日8:30—17:00)。
報(bao)名地點:縣公(gong)安局8樓801房間(汽(qi)車站東1500米路北)。
應聘者(zhe)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zheng)書、身份證(zheng)、戶口簿(或戶籍(ji)證(zheng)明)、2寸同底(di)版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名、技能測(ce)試(shi)、筆試(shi)考務費100元。
應聘(pin)者不得委托他(ta)人代辦手(shou)續(xu)。
(二)資格審查
對招聘人員的資格(ge)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cheng)。經審查不具備(bei)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資格(ge)。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安排
考(kao)試(shi)(shi)包括計算機(ji)應用(yong)技能測試(shi)(shi)、筆(bi)試(shi)(shi),計算機(ji)應用(yong)技能測試(shi)(shi)合格者(zhe)方可參加筆(bi)試(shi)(shi)。
(一)計算機應用技(ji)能測(ce)試(shi)
主要考察錄(lu)(lu)入(ru)、編輯(ji)、瀏覽、搜(sou)索、下載信(xin)息(xi)資(zi)料及(ji)收發郵件等計算(suan)機(ji)基本操作技能;文(wen)字(zi)錄(lu)(lu)入(ru)每分鐘不少于30字(zi)。通過測(ce)試合格的人員,可進(jin)入(ru)筆(bi)試環節(jie),測(ce)試成績不計入(ru)總分。
計(ji)算機應用技能測試與(yu)報名同步進行。
(二)筆(bi)試(shi)(采用百分制(zhi))
筆(bi)試科目為(wei)《公共基礎知(zhi)識》,筆(bi)試時(shi)間、地點見(jian)準考證。
五、考核政審、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ji),按照招(zhao)聘(pin)職(zhi)位,由(you)高分(fen)到低分(fen)按招(zhao)聘(pin)職(zhi)位等(deng)額進入考核體(ti)檢、政(zheng)審范圍人員。
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zong)合性醫(yi)院進行(xing)。
考核政審的內容(rong)包括(kuo)本(ben)人及(ji)家(jia)庭(ting)成員(yuan)和主要(yao)社(she)會關系(xi)現(xian)實表現(xian)等情況。對因考核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ji)依次(ci)遞補。
考(kao)核(he)(he)政審(shen)工作人員的組成、考(kao)核(he)(he)政審(shen)的內容和要求等(deng),另行規定。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經考核體檢和政審合(he)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fen)到低分(fen)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有(you)關(guan)規(gui)定辦理(li)聘用手續。
聘用采取代理(li)的方式進行(xing)。擬聘用人(ren)員(yuan)與縣(xian)公安(an)局(ju)簽訂(ding)聘用合同(tong)。縣(xian)公安(an)局(ju)與縣(xian)人(ren)才交(jiao)流(liu)中心簽訂(ding)委托人(ren)事(shi)代理(li)合同(tong),擬聘用人(ren)員(yuan)人(ren)事(shi)關系和檔案由(you)縣(xian)人(ren)才交(jiao)流(liu)中心管理(li)。
新聘(pin)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月工資不低(di)于當地最(zui)低(di)工資標準。按(an)國家有關規(gui)定繳納養老(lao)等社會保(bao)險,食宿自(zi)理(li)。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文職(zhi)人員合同期(qi)為一(yi)年。聘(pin)用(yong)(yong)期(qi)滿,雙方聘(pin)用(yong)(yong)關系自然解除。
期滿后,根據工(gong)作需要(yao)和文職人員現實(shi)表(biao)現,可協(xie)商續(xu)簽合(he)同。
2、非正(zheng)(zheng)常(chang)(chang)解除。合同期(qi)內,對違(wei)反管理規定(ding)、不(bu)(bu)能(neng)勝(sheng)任本職工(gong)作(zuo),或身體不(bu)(bu)能(neng)堅持正(zheng)(zheng)常(chang)(chang)工(gong)作(zuo)的(de)文職人員,經(jing)用人單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因本人意(yi)愿(yuan)要求(qiu)解(jie)除聘用關系,應提前一個月(yue)提出書(shu)面(mian)申請。
本簡章由縣人才交流服務(wu)中心、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107626 615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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