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公安局辦證服務大廳招聘文職人員
齊魯人才網 . 2014-11-19發布

根據(ju)我縣公(gong)安工作實際需(xu)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hui)公(gong)開招聘(pin)文職人員。現(xian)將(jiang)有關事項公(gong)告如下(xia):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ling)導,熱愛(ai)社會主義,遵(zun)紀守法(fa),有良好(hao)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2、具有我縣(xian)常住戶口和國家(jia)承認的大(da)專以(yi)上學歷。

3、身(shen)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wu)明(ming)顯(xian)特征、缺陷,無(wu)殘疾(ji),無(wu)傳染性疾(ji)病;無(wu)口(kou)吃,無(wu)重(zhong)聽,無(wu)色覺異常,無(wu)紋身(shen);男性身(shen)高(gao)不低(di)于1.70米,女性身(shen)高(gao)不低(di)于1.60米。

4、年齡在(zai)18周歲以(yi)上(1995年11月(yue)20日(ri)以(yi)前出生),28周歲以(yi)下(即1984年11月(yue)21日(ri)以(yi)后出生)。

5、會普(pu)通話,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

6、具備招(zhao)聘職位所(suo)需其(qi)他資(zi)格條件。

公安警察院(yuan)校往屆(jie)畢(bi)業生未錄用到公安機關且(qie)符合招聘(pin)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xian)招聘(pin)。

曾(ceng)受過刑事、行政處罰、勞動(dong)教養(yang)、收(shou)容教養(yang)和曾(ceng)被(bei)開(kai)除公職的人(ren)員,不被(bei)招聘(pin)。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pin)崗位(wei)為(wei)戶政、出入(ru)境等(deng)窗口崗位(wei),招聘(pin)人數為(wei)10名(ming)。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經目(mu)測合格進行(xing)(xing)報名(ming)與資格審查,按(an)以下程序進行(xing)(xing):

(一)報名

報名(ming)時間:2013年11月20日至22日(每(mei)日8:30—17:00)。

報名地(di)點:縣公安局8樓801房間(jian)(汽車站東1500米路北)。

應聘(pin)者(zhe)提交國家(jia)承認(ren)的學歷證(zheng)(zheng)書、身份(fen)證(zheng)(zheng)、戶口簿(bu)(或戶籍(ji)證(zheng)(zheng)明)、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名(ming)、技能測試(shi)、筆試(shi)考務費(fei)100元。

應(ying)聘者不得(de)委托他人(ren)代辦手(shou)續(xu)。

(二)資格審查

對(dui)招(zhao)聘人員(yuan)的資(zi)格審查(cha)貫穿招(zhao)聘工作(zuo)的全過程。經審查(cha)不具(ju)備招(zhao)聘條件的,取(qu)消其資(zi)格。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安排

考試(shi)(shi)包括計(ji)算(suan)機應用技(ji)能(neng)測(ce)試(shi)(shi)、筆試(shi)(shi),計(ji)算(suan)機應用技(ji)能(neng)測(ce)試(shi)(shi)合格者方可(ke)參加筆試(shi)(shi)。

(一)計算機應(ying)用技能(neng)測試

主要考(kao)察(cha)錄入、編輯(ji)、瀏覽、搜索、下載信息(xi)資料及收發(fa)郵件(jian)等計(ji)算機基本(ben)操作技能;文字(zi)錄入每分鐘不(bu)(bu)少于30字(zi)。通過測(ce)試合格的人員,可(ke)進入筆試環(huan)節,測(ce)試成(cheng)績不(bu)(bu)計(ji)入總分。

計算機應(ying)用技能測試(shi)與報名同(tong)步(bu)進(jin)行。

(二)筆試(采用百分制)

筆(bi)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bi)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zheng)。

五、考核政審、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按(an)照招聘職位,由(you)高分(fen)到低分(fen)按(an)招聘職位等額(e)進入考核體檢、政審范圍人員。

體檢(jian)工作在縣(xian)級以上綜合性醫院(yuan)進行。

考(kao)核政審的內容包括本(ben)人及(ji)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deng)情況。對因考(kao)核體檢、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bu)。

考(kao)核(he)政(zheng)(zheng)審(shen)工作(zuo)人員的(de)組成、考(kao)核(he)政(zheng)(zheng)審(shen)的(de)內(nei)容和要求等,另行(xing)規(gui)定。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經考(kao)核體檢和(he)政審合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gao)分到低(di)分依次確定擬(ni)聘用人員名(ming)單,按有關規(gui)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pin)用(yong)采(cai)取代理(li)(li)的方式進行。擬聘(pin)用(yong)人(ren)(ren)員(yuan)與縣(xian)公安局簽訂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縣(xian)公安局與縣(xian)人(ren)(ren)才(cai)交流中心(xin)簽訂委托人(ren)(ren)事代理(li)(li)合(he)同(tong),擬聘(pin)用(yong)人(ren)(ren)員(yuan)人(ren)(ren)事關系和檔案由縣(xian)人(ren)(ren)才(cai)交流中心(xin)管理(li)(li)。

新聘用(yong)人員(yuan),試用(yong)期三(san)個月(yue)。試用(yong)期滿考核合格的,月(yue)工(gong)資不低于(yu)當地最低工(gong)資標準(zhun)。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bao)險,食宿自理。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chu)。文職(zhi)人員合同(tong)期為一年(nian)。聘(pin)用期滿(man),雙方聘(pin)用關系自然解除(chu)。

期滿后,根(gen)據(ju)工作需要(yao)和(he)文職人員現實(shi)表(biao)現,可協商續簽合(he)同。

2、非正(zheng)常解除(chu)。合同期內,對違反管理規定、不能勝任本職工(gong)作(zuo),或身體不能堅持正(zheng)常工(gong)作(zuo)的文職人員,經用(yong)人單位研究,可以(yi)解除(chu)聘用(yong)合同。

合同期內,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聘用關系,應提(ti)前一個月提(ti)出書面申請(qing)。

本(ben)簡章(zhang)由(you)縣人才(cai)交流服務中心(xin)、縣公(gong)安局政工室負(fu)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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