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標準公布
齊魯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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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發布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臨沂監管分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補貼標準。
此次補貼的機構范圍是在臨沂市行政轄區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臺,或總部在外地長期在臨沂市行政轄區內從事相關行業的分公司或辦事處。
人員范圍方面,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新業態平臺靈活就業且辦理就業登記,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從事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
保險購買主體,既可以是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為實現靈活就業的新業態平臺。
新業態平臺或靈活就業人員個人可自行選擇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新就業形態意外傷害保險。
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新業態平臺或靈活就業人員,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標準給予意外保險補貼,低于100元的據實補貼。購買綜合商業保險中包含意外傷害保險的,也可按規定對意外傷害保險部分給予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同一被保險人在多個平臺靈活就業、購買多份意外傷害保險的,一個自然年內累計享受滿100元補貼后不再重復給予補貼。
意外傷(shang)害(hai)(hai)保險補貼與職業(ye)傷(shang)害(hai)(hai)保障政(zheng)策不能重復享受(shou)。如政(zheng)策有(you)調整,按最新政(zheng)策執(zhi)行(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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