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9年元(yuan)旦、春節、清明節、勞(lao)動(dong)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qing)節放假(jia)調休日(ri)期(qi)的具體安排(pai)通知如(ru)下。
一(yi)、元旦(dan):2018年(nian)12月(yue)(yue)30日(ri)至2019年(nian)1月(yue)(yue)1日(ri)放假(jia)調(diao)休,共(gong)3天。2018年(nian)12月(yue)(yue)29日(ri)(星期(qi)六)上班。
二、春節:2月4日(ri)至10日(ri)放假調休(xiu),共(gong)7天。2月2日(ri)(星期(qi)六)、2月3日(ri)(星期(qi)日(ri))上(shang)班(ban)。
三、清明節:4月5日放(fang)假(jia),與周末連(lian)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jia)。
五(wu)、端午節(jie):6月(yue)7日放假,與周末(mo)連休。
六、中秋(qiu)節:9月13日放假,與(yu)周末(mo)連休(xiu)。
七、國(guo)慶節:10月1日(ri)至7日(ri)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ri)(星期日(ri))、10月12日(ri)(星期六)上(shang)班。
節假(jia)日(ri)(ri)期(qi)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shan)安(an)(an)排好值班(ban)和(he)安(an)(an)全、保衛等(deng)工作,遇有重大突(tu)發事(shi)件(jian),要按(an)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shan)處置(zhi),確(que)保人民群眾祥(xiang)和(he)平安(an)(an)度(du)過節日(ri)(ri)假(jia)期(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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