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膠州“和諧使者”享受高層次人才待遇
齊魯人才網 . 2018-09-06發布

為加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激發社會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日前,膠州市在青島率先出臺了《膠州和諧使者選拔管理辦法》。

  據(ju)了解,“和(he)諧使(shi)者(zhe)”是指(zhi)為膠州市社會工作發展做出(chu)(chu)突(tu)(tu)出(chu)(chu)貢獻,具備專業(ye)社會工作知識(shi)和(he)能力,具有良好(hao)職業(ye)道德、豐富(fu)實(shi)踐經(jing)驗,能力出(chu)(chu)眾(zhong)、業(ye)績突(tu)(tu)出(chu)(chu)、群眾(zhong)公認,經(jing)選拔認定的優秀社會工作人才。

  《辦法》規定,“和諧使(shi)者”納入膠州(zhou)市高層次人(ren)才庫管理(li),每2年選(xuan)拔一(yi)次,每一(yi)屆管理(li)期限為4年,管理(li)期內每人(ren)每月享受(shou)市政(zheng)府津貼500元。

  今年,膠州市將啟動首屆“膠州和諧使者”選拔工作(zuo)(zuo),重點(dian)從(cong)在社會(hui)工作(zuo)(zuo)一線崗位(wei)、直接從(cong)事(shi)專業社會(hui)服務工作(zuo)(zuo)的人(ren)員中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