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法制(zhi)工作(zuo)力(li)量(liang),確保依法行政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ding),擬(ni)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政府法制(zhi)工作(zuo)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shi)項(xiang)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公(gong)開遴(lin)選工(gong)作本著尊重個人意愿,公(gong)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shi)與考察相結(jie)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kang)。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shui)平高。
3、35周歲以(yi)下(1979年12月1日以(yi)后出生(sheng))。
4、全(quan)日制(zhi)法(fa)學(法(fa)律)專(zhuan)業(ye)專(zhuan)科以上學歷。
5、具有公務(wu)員或事(shi)業(ye)編制身份。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bu)得報考:受處分期間或(huo)者未(wei)滿影(ying)響期限的。正在(zai)接(jie)受審(shen)計(ji)、紀律(lv)審(shen)查,或(huo)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shang)未(wei)終結的。法律(lv)、法規(gui)規(gui)定(ding)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bu)能報考與(yu)本人有親(qin)屬(shu)回避關(guan)系(xi)人員所在單(dan)位的崗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he)資格審查(cha)時間: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下午5:30。
2、報名地點:中心大街177號寧(ning)津縣(xian)人民政(zheng)府法制辦公室。
3、報名時需提交以(yi)下材料:
(1)本人有效(xiao)《居民身份(fen)證(zheng)》、畢(bi)業證(zheng)書(shu)原件(jian)及復印件(jian)。
(2)《縣政府(fu)法制辦公(gong)開遴選工作人員(yuan)報名表(biao)》。
4、資格審(shen)(shen)查:由縣政府法制辦(ban)公室負責組織對(dui)報名人員(yuan)的資格條件(jian)、相(xiang)關材(cai)料(liao)進行(xing)審(shen)(shen)查。
四、面試
由縣政(zheng)府法(fa)制辦(ban)公室組織實施(shi),面試主(zhu)要(yao)考察應聘人員(yuan)的綜(zong)合(he)分析能(neng)力(li)、組織協調能(neng)力(li)、語言表(biao)達(da)能(neng)力(li)、應變(bian)溝(gou)通能(neng)力(li)、舉止(zhi)儀(yi)表(biao)等綜(zong)合(he)素質方面的內容。
面(mian)試時間、地(di)點(dian)另(ling)行通知。
咨詢電(dian)話:522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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