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法制(zhi)工作力量(liang),確保依法行政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ding),擬(ni)面向全縣公(gong)開遴(lin)選政府法制(zhi)工作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gong)告如(ru)下:
一、遴選原則
公開遴選工作本著(zhu)尊重個人意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jian)備的標(biao)準(zhun),采取(qu)考試與考察相結合(he)的方(fang)式進(jin)行(xing)。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kang)。
2、勤(qin)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35周歲以(yi)下(1979年12月1日以(yi)后出生(sheng))。
4、全日(ri)制法學(xue)(法律)專業(ye)專科以上學(xue)歷(li)。
5、具有公(gong)務員或事業編制身份。
6、具有下列情(qing)形之一的(de),不(bu)得報考:受(shou)處分期(qi)間或者(zhe)未滿(man)影(ying)響期(qi)限(xian)的(de)。正在接受(shou)審計、紀(ji)律(lv)審查,或者(zhe)涉嫌犯罪(zui),司(si)法(fa)程序(xu)尚(shang)未終(zhong)結的(de)。法(fa)律(lv)、法(fa)規(gui)規(gui)定(ding)的(de)其他(ta)情(qing)形。
報(bao)考(kao)(kao)人(ren)員不(bu)能報(bao)考(kao)(kao)與本人(ren)有親屬(shu)回避關系(xi)人(ren)員所(suo)在單位的崗(gang)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shi)間(jian):2014年11月28日(ri)-12月4日(ri)下午5:30。
2、報名(ming)地點(dian):中(zhong)心大街(jie)177號寧津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3、報(bao)名時(shi)需提交以下(xia)材(cai)料:
(1)本人有效(xiao)《居民身(shen)份證(zheng)》、畢業證(zheng)書(shu)原件及復印件。
(2)《縣(xian)政(zheng)府法(fa)制辦公(gong)開遴(lin)選(xuan)工作人(ren)員報(bao)名(ming)表(biao)》。
4、資格審查:由縣(xian)政府(fu)法制辦公(gong)室負(fu)責(ze)組織對報(bao)名人(ren)員的資格條件(jian)、相關(guan)材料進(jin)行審查。
四、面試
由縣政(zheng)府(fu)法(fa)制(zhi)辦(ban)公室組織實施(shi),面(mian)試主要考察應(ying)聘人員的(de)(de)綜(zong)合(he)分析能(neng)力(li)、組織協調能(neng)力(li)、語言表(biao)(biao)達能(neng)力(li)、應(ying)變溝通(tong)能(neng)力(li)、舉止(zhi)儀表(biao)(biao)等(deng)綜(zong)合(he)素質方(fang)面(mian)的(de)(de)內容。
面試時間(jian)、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dian)話:522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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