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開展工作;
2.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3.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4.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5.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等;
9. 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 主持整理(li)工程項目的監理(li)資料。。
專業要求:港口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機械工藝設備工程、通信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鐵路專業、鐵路信號、油氣儲運、園林綠化
主要工作地點為:山東沿(yan)海城市;廣西欽州(zhou)(zhou);廣東東莞、茂名、潮州(zhou)(zhou);甘肅(su)蘭州(zhou)(zhou);福建泉州(zhou)(zhou);江(jiang)蘇泰州(zhou)(zhou);浙(zhe)江(jiang)溫州(zhou)(zhou);河北(bei)黃驊;湖(hu)北(bei)武漢;重慶;天津;黑龍江(jiang)哈爾(er)濱、齊齊哈爾(er)。
在求(qiu)職過程中如(ru)果遇到扣押證(zheng)(zheng)件、收取押金、提供擔保、強迫入(ru)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chuan)銷(xiao)(xiao)、求(qiu)職歧視、黑(hei)中介、人身(shen)攻擊、惡(e)意(yi)騷擾、惡(e)意(yi)營銷(xiao)(xiao)、虛假宣傳(chuan)或其他違(wei)法(fa)違(wei)規行為。請(qing)及時保留證(zheng)(zheng)據,立即向平臺舉(ju)報投訴,必要時可(ke)以報警、起(qi)訴,維護自己的合法(fa)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