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開展工作;
2.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3.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4.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5.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6.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7.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8.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等;
9. 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0. 主持(chi)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liao)。。
專業要求:港口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機械工藝設備工程、通信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鐵路專業、鐵路信號、油氣儲運、園林綠化
主要(yao)工(gong)作地點為:山東沿海城市(shi);廣西(xi)欽州(zhou)(zhou)(zhou);廣東東莞、茂(mao)名(ming)、潮州(zhou)(zhou)(zhou);甘肅蘭(lan)州(zhou)(zhou)(zhou);福(fu)建(jian)泉(quan)州(zhou)(zhou)(zhou);江(jiang)(jiang)蘇泰州(zhou)(zhou)(zhou);浙(zhe)江(jiang)(jiang)溫州(zhou)(zhou)(zhou);河北(bei)黃驊;湖(hu)北(bei)武漢;重慶(qing);天津;黑龍江(jiang)(jiang)哈爾濱、齊齊哈爾。
在(zai)求(qiu)職過程(cheng)中如果遇到扣押(ya)證件(jian)、收取押(ya)金(jin)、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zi)、解凍資(zi)金(jin)、詐騙傳(chuan)銷、求(qiu)職歧視、黑中介、人(ren)身(shen)攻(gong)擊、惡(e)意騷擾、惡(e)意營銷、虛(xu)假宣傳(chuan)或其他(ta)違(wei)法(fa)違(wei)規行為(wei)。請(qing)及時保留證據(ju),立即向平臺舉報投訴,必要時可(ke)以報警、起訴,維護自(zi)己的(de)合法(fa)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