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任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組織以及公民的法律顧問;
2.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4.主持調解糾紛;
5.解答法律咨詢;
6.代寫法律文書;
7.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它有關法律事務。
總(zong)所位(wei)于西二(er)(er)路(lu)(lu)北二(er)(er)路(lu)(lu)路(lu)(lu)口東南長云(yun)大(da)廈(sha)院內(nei)右拐四樓,有意向可直接(jie)面議。
1、法律專業;
2、能夠承擔一定的工作壓力,適應能力強;
3、具有踏實細致的工作作風、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4、思維嚴(yan)謹、做事認(ren)真(zhen)、能承(cheng)受很強的工作壓力(li)。
在(zai)求(qiu)(qiu)職(zhi)過程中(zhong)如(ru)果遇(yu)到扣押證(zheng)件、收取(qu)押金(jin)、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jin)、詐騙(pian)傳銷、求(qiu)(qiu)職(zhi)歧(qi)視、黑中(zhong)介、人(ren)身攻擊(ji)、惡意騷擾、惡意營銷、虛假(jia)宣傳或(huo)其他違(wei)法違(wei)規行為。請及時(shi)保留證(zheng)據,立即向平臺(tai)舉報(bao)投訴,必要時(shi)可以(yi)報(bao)警(jing)、起訴,維(wei)護(hu)自(zi)己的(de)合(he)法權益(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