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鋼琴演奏、鋼琴伴奏、音樂教育等專業),具備優秀鋼琴演奏能力;
2、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至少帶過兩屆藝考生;
3、有系統的教學方法和多年的實戰經驗,帶領學生嚴密緊張地訓練,并對考前的準備和考試技巧進行細心指導,教授學生完成單招及省統考聲樂考試的內容;
4、研究適(shi)合不同人群的教(jiao)學(xue)方法(fa)(fa),善(shan)于(yu)挖掘(jue)學(xue)生(sheng)的潛(qian)能(neng),教(jiao)學(xue)方法(fa)(fa)靈活,了解藝考學(xue)生(sheng)的心理(li)和性(xing)格,因(yin)材施(shi)教(jiao)。
1、負責藝考生視唱練耳樂理的教學、教研工作及學生思想意識的正確引導等方面的工作;
2、負責藝考生副項(鋼琴)課程,積極配合完成教學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
3、根據安排在授課期間組織模擬考試準備工作,檢驗學生學習情況;
4、提前準備每節課程教案,對教學工作有創新,能結合學生實際學情,指導和訓練學生有效提高專業能力;
5、對所帶學(xue)生進行全程追蹤,經(jing)常(chang)總結教(jiao)學(xue)經(jing)驗,分享教(jiao)學(xue)體會、研究個案,努力提(ti)高自身的教(jiao)學(xue)能力,提(ti)高教(jiao)學(xue)質量,保(bao)證教(jiao)學(xue)工(gong)作(zuo)的順利進行。
在求職過程(cheng)中如(ru)果遇(yu)到扣押(ya)證(zheng)件、收取押(ya)金、提供擔(dan)保、強迫入股(gu)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銷(xiao)、求職歧(qi)視、黑中介、人身攻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xiao)、虛假宣傳或(huo)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請及(ji)時(shi)保留證(zheng)據,立(li)即(ji)向平(ping)臺(tai)舉報投訴,必要時(shi)可以報警、起(qi)訴,維(wei)護自己的(de)合法權益(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