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秘書崗位職責
在公司董事會領導下,對董事會負責.
一,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二,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并起草董事會的會議紀要,文件.
三,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合法,真實和完整;
四,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五,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明確他們應當崐擔負的責任,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六,協助董事會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時,應及時提出異議;
七,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
八,處理公司與證管部門及投資人之間的有關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其它職責.
十(shi),承辦董事長(chang)交辦的各項工作.
1、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秘書、管理等事務工作5年以上;
2、有一定財務、稅收、法律、金融、企業管理、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知識,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和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能夠忠誠地履行職責;
3、股份制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董事會秘書,但監事不得兼任;
4、有《公司法》第57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董事會秘書;
5、董事會秘書應當遵守公司章程,承擔高級管理人員的有關法律責任,對公司負有誠信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5、董事會秘書(shu),應(ying)當取得任職資(zi)格,確保(bao)掛牌公(gong)(gong)司提升規(gui)范(fan)水平。作(zuo)為(wei)公(gong)(gong)司法人(ren)機(ji)關的(de)重要組(zu)成部分(fen),主要承擔信(xin)息(xi)披露、投資(zi)者關系管理等工作(zuo),是(shi)促使公(gong)(gong)眾(zhong)公(gong)(gong)司規(gui)范(fan)運(yun)作(zuo),維護股東利益的(de)重要保(bao)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