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流行、通俗聲樂專業或音樂教育專業);
2、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至少帶過兩屆藝考生;
3、親和力強、善于溝通、普通話標準流利、思維敏捷、對學生有責任心和耐心;
4、教育觀念新,教學能力強,基本功扎實,思維靈活,普通話標準;
5、具(ju)有聲樂、器樂或(huo)舞蹈(dao)及編(bian)導、創作、鑒賞等較全面的知(zhi)識(shi)與技能。
1、根據教材教學大綱,深入鉆研,對學生進行音樂學科知識的傳授、音樂技巧的訓練和音樂素養的熏陶;
2、結合本學科特點,開展音樂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勇于創新,深入教學實際;
3、認真執行教學常規,落實教學目標,精心設計好每一堂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善于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4、堅持“因材施教。分類推進”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尖子學生,狠抓中、下學生,使各類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有穩步的提高;組織開展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積極創建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5、積極參與各級各類的教學研(yan)究活動,要有目標、有計劃地進行教學改(gai)革(ge)和教學研(yan)究,認真總結教學經驗,積極撰寫音(yin)樂科研(yan)論文。
在(zai)求(qiu)(qiu)職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證件、收取押金(jin)、提供擔保(bao)、強迫(po)入股集(ji)資、解凍資金(jin)、詐騙(pian)傳銷、求(qiu)(qiu)職歧視、黑中介、人身(shen)攻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虛(xu)假(jia)宣傳或其(qi)他違(wei)(wei)法違(wei)(wei)規行為。請及時保(bao)留證據,立即向平臺(tai)舉報投訴,必(bi)要時可以報警、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