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流行、通俗聲樂專業或音樂教育專業);
2、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至少帶過兩屆藝考生;
3、親和力強、善于溝通、普通話標準流利、思維敏捷、對學生有責任心和耐心;
4、教育觀念新,教學能力強,基本功扎實,思維靈活,普通話標準;
5、具(ju)有聲樂、器樂或舞蹈及(ji)編導、創作、鑒(jian)賞等較全(quan)面的知識與(yu)技(ji)能。
1、根據教材教學大綱,深入鉆研,對學生進行音樂學科知識的傳授、音樂技巧的訓練和音樂素養的熏陶;
2、結合本學科特點,開展音樂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勇于創新,深入教學實際;
3、認真執行教學常規,落實教學目標,精心設計好每一堂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善于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4、堅持“因材施教。分類推進”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尖子學生,狠抓中、下學生,使各類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有穩步的提高;組織開展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積極創建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5、積(ji)極參與(yu)各級各類的教學研(yan)究(jiu)活動,要(yao)有目標、有計(ji)劃地進(jin)行(xing)教學改(gai)革和教學研(yan)究(jiu),認真總結教學經驗,積(ji)極撰寫音樂科(ke)研(yan)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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