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流行、通俗聲樂專業或音樂教育專業);
2、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至少帶過兩屆藝考生;
3、親和力強、善于溝通、普通話標準流利、思維敏捷、對學生有責任心和耐心;
4、教育觀念新,教學能力強,基本功扎實,思維靈活,普通話標準;
5、具(ju)有聲樂(le)、器樂(le)或舞蹈(dao)及編導、創作、鑒賞等(deng)較全(quan)面的知識(shi)與(yu)技能(neng)。
1、根據教材教學大綱,深入鉆研,對學生進行音樂學科知識的傳授、音樂技巧的訓練和音樂素養的熏陶;
2、結合本學科特點,開展音樂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勇于創新,深入教學實際;
3、認真執行教學常規,落實教學目標,精心設計好每一堂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善于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4、堅持“因材施教。分類推進”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尖子學生,狠抓中、下學生,使各類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有穩步的提高;組織開展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積極創建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5、積極參與各級各類的教學(xue)(xue)研(yan)究活動(dong),要有目標、有計劃地進行教學(xue)(xue)改革和教學(xue)(xue)研(yan)究,認真總結教學(xue)(xue)經驗,積極撰寫音(yin)樂科研(yan)論文。
在求職過程中(zhong)如果(guo)遇到扣押(ya)證(zheng)件、收取押(ya)金、提供擔保(bao)、強(qiang)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詐騙傳銷、求職歧視(shi)、黑(hei)中(zhong)介(jie)、人身攻擊、惡(e)(e)意(yi)騷擾、惡(e)(e)意(yi)營銷、虛(xu)假宣(xuan)傳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shi)保(bao)留證(zheng)據,立即(ji)向(xiang)平臺(tai)舉(ju)報投訴,必要時(shi)可以報警、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