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起草和修訂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參與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制訂,并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性、合理性、執行性進行審計監督評價。
3、進行各類專項審計工作,收集、整理內部審計工作資料,編制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配合監察人員進行企業內部審計。
4、加強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各部門的監督與控制,嚴肅財經紀律;查錯揭弊,改善經營管理,確保有關規章制度的切實有效執行,提高經濟效益,并對重要相關經營活動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5、參與招標采購、重大金額、日常經營事項、重大合同、投資立項、融資決策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業務決策程序,監核決策過程,對決策程序及決策依據的合法、有效性發表意見;但審計監察部不發表決策性意見。
6、對被審計事項做出審計評價及改進提出審計建議。
7、對公司的各經濟活動部門、經濟核算單位,不按規章制度辦事、違法亂紀、營私舞弊、貪污盜竊、破壞集體和公司財產,損害其經濟利益的現象直接進行審計監督。
8、做好審計資料的整(zheng)理、立卷(juan)、歸檔(dang)工作。
1.財務管理、審計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施工企業審計、成本會計工作經驗;
2.能夠獨立審核財、稅報表、項目的工程成本以及公司內部相關經營數據;
3.熟練操作辦公、財務等軟件(ERP、金蝶、SAP等財務軟件)
4.工作嚴謹,善于溝(gou)通,具(ju)備良好的團(tuan)隊合作精(jing)神、協(xie)調能(neng)力強。
在(zai)求職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ya)證件、收取押(ya)金(jin)、提供擔保(bao)、強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jin)、詐騙傳(chuan)銷、求職歧視、黑(hei)中介、人身攻擊、惡意(yi)騷擾、惡意(yi)營銷、虛(xu)假宣傳(chuan)或其(qi)他(ta)違(wei)法違(wei)規行為。請及時(shi)保(bao)留證據,立(li)即向平臺舉報投訴(su),必要時(shi)可以報警(jing)、起(qi)訴(su),維(wei)護自(zi)己(ji)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