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安全管理隊伍和安全工作的管理,包括保安員的培訓、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熟悉治安、消防的有關法律知識,掌握保安工作紀律及特點。
3、負責審核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制定保安員崗位職責及考評辦法。
4、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管理會議,總結當月工作,準確傳達公司領導對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和決策,
5、負責檢查各管理區域的治安、消防工作,協助相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6、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投訴。
7、了解并貫徹國家、市區有關消防的方針政策和消防法規,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緊急事件的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8、利用各種形式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和專業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治安消防員的業務知識學習培訓,負責治安消防操作培訓和實戰演練。
9、定期參加安全大檢查,特別是在重大節日之前做好消防演練工作。對滅火器、消防栓、火災報警按鈕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火災隱患,監督指導各部門落實防火安全制度,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10、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滅火器檢查記錄和消防栓檢查記錄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檔案和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11、加強與地區消防部門、公安警署和街道消防治安管理部門的聯系,保持良好關系,取得地區安全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6、持有消防(fang)(fang)安保從業人員(yuan)職業資格證書并有消防(fang)(fang)安全相關經驗者及(ji)退伍軍人優先。
任職要求:
1、35-50歲,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責任心強,退伍軍人,有帶兵經驗優先;
2、3年以上物業服務行業安全團隊管理經驗,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善于溝通,熟悉安全各類業務培訓和輔導,具有處理突發時間的能力;
4、協調能力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強的理解判斷力,有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和職業道德;
5、熟(shu)悉安(an)防(fang)、消防(fang)等智能(neng)化(hua)設備操作(zuo)方(fang)法(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