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建筑公司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施工項目的組織管理和團隊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項目實施的質量、進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標的最終實現負總責。
2. 建立健全工作聯系相關制度,與地方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等建立良好的協調機制;代表總包參加業主、監理、設計召開的工地協調 會議;代表總承包簽署發往業主、監理、設計的文件;簽署向業主、監理報送的綜合統計月報;主持工地總分包例會,解決工地重大協調問題。
3. 主持項目總體管理規劃、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的審定;參與圖紙會審;參與專項施工方案以及各項保證控制措施的審定;主持項目勞動力、材料(周轉工具)、構配件、機具設備、資金等年、季、月、旬需用量計劃的審定,并負責組織、督導實施。
4 依據“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要求,科學組織人、財、物等各生產要素,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工作內容和產品標準的約定,并依據合同約定主持專業項目分 包。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標負責。代表總承包簽署分包工程款支付申請單,以及簽收業主發出的付款證書。
5. 嚴格執行公司財務制度,加強項目預算、成本管理。主持審定月度成本分析報表,對各項工程資金的回收、開支進行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饋,及時采取糾偏措施。
6. 督導項目經濟技術部門,向監理、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各種簽證、工程款項結算,以及索賠事宜。
7. 接受地方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接受上級職能部門的審計,定期向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報告工作。
8. 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的制作和報審,參與竣工驗收。負責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項目管理工作的經驗總結。
9. 完成領(ling)導交(jiao)辦的其它工(gong)作(zuo)。
1、工民建、建筑專業專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驗;
2、主持工程部日常工作,年齡在28歲-55歲;
3、有突出工作能力和豐富的實際(ji)經(jing)驗者優(you)先錄用,待遇(yu)提升空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