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服務中心的工作。
2、編制項目服務中心業務中、遠期發展計劃,負責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員工培訓計劃及年終工作總結。
3、對項目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有決策指揮權,對項目服務中心所屬管理崗人員的任免及聘用、調動和辭退有建議權,對項目服務中心所屬生產崗人員有人事決定權。
4、負責制定、審核項目服務中心的經費收支,做到合理收支、開源節流,開展各項有償服務,力求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5、組織項目服務中心的月檢工作,對項目服務中心的整體服務質量,安全生產負責。
6、負責對外業務的聯系工作及合同的評審工作,并組織實施對供方的考評,有權建議決定聘用或解聘,并上報公司批復。
7、注重與行客戶管部門及同行業之間的交流,樹立公司對外形象,努力爭創優質服務。
8、定期巡視所管物業及各部門的工作情況,檢查服務質量,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好上請下達的保障工作。
9、以身作則,關心員工,獎罰分明,使項目服務中心具有高度凝聚力,引導員工以高度熱忱和責任感去完成本職工作。
10、完成(cheng)公司(si)交辦的其它(ta)工作(zuo)。
1.專科以上學歷,房地產、物業管理等相關專業,具有物業經理上崗證,持有物業管理師證者優先考慮。
2.年齡28-40周歲,對物業管理感興趣,學習能力強。
3.精通物業經營、管理、財務、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流程;熟悉辦公自動化軟件操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解決困難的能力。
4.有豐(feng)富的客戶服務及物(wu)業保安(an)、保潔、工程(cheng)、綠化管理工作(zuo)經(jing)驗,具備(bei)獨(du)立運作(zuo)物(wu)業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