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a)放方式(shi):每月(yue)10日????? 試(shi)用(yong)薪(xin)資:3K?????
1) 服從正、副部門經理(正、副總經理)的調配,服從項目主審人員的工作安
排;
2) 完成項目主審交辦的審計工作;
3) 按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分配的審計工作作出完整的審計工作底稿;
4) 協助主審搜集資料,做好符合性、實質性測試;
5) 負責整理永久性檔案、當年檔案,保證檔案的完整、整潔、規范;
6) 參與或負責編制報告書、已審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
7) 完成正(zheng)(zheng)、副部門經理(正(zheng)(zheng)、副總經理)及項目主審交辦(ban)的其(qi)他工作(zuo)。
1、財務、會計或稅務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通過會計師或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部分考試者優先錄用;
2、1年以上工作經驗,無不良執業記錄;
3、能夠進行財務、稅務咨詢、稅務審計或稅務合規等方面的工作, 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
4、熟悉國家、地方的財稅政策及法律法規,擅長稅務籌劃分析;
5、善于與人溝通,具有良好的客戶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協調能力;
6、熟練使用辦公軟件,EXCEL、WORD 等。
在求(qiu)(qiu)職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ya)(ya)證件、收取押(ya)(ya)金(jin)、提供擔(dan)保(bao)、強迫入股集(ji)資、解凍資金(jin)、詐騙傳銷(xiao)、求(qiu)(qiu)職歧視(shi)、黑(hei)中介(jie)、人身(shen)攻擊、惡(e)意騷擾(rao)、惡(e)意營銷(xiao)、虛假宣傳或(huo)其他違(wei)法(fa)(fa)違(wei)規行為。請及時保(bao)留證據,立即(ji)向平(ping)臺舉報(bao)投訴,必要時可(ke)以報(bao)警、起訴,維護自(zi)己(ji)的(de)合(he)法(fa)(fa)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