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熟悉和遵守學校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樂教敬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履行教師聘約,積極承擔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按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一定數量的教學工作任務。
(四)樹立現代教育思想和觀念,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規律,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運用現代教學手段,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五)刻苦鉆研科學知識,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生產實踐和科研實踐,不斷提高自身的學術和業務水平。
(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養,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七(qi))全(quan)面(mian)關心、愛護學(xue)生的(de)成長,努(nu)力作好教(jiao)書育人工作,寓德育于(yu)教(jiao)學(xue)過程(cheng)之中(zhong),寓愛心于(yu)嚴教(jiao)之中(zhong),做學(xue)生的(de)良師(shi)益友,促進學(xue)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mian)的(de)全(quan)面(mian)發(fa)展(zhan)。
1.具備教育學、中文、數學、音樂、繪畫、心理學、英語、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教育部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認證:國家教育委員會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3.熱愛小學教育事業(ye),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敬業(ye)愛崗;身體狀況良好(hao),性格(ge)開(kai)朗,有(you)親(qin)和(he)力(li)和(he)責任心,語言表達(da)能力(li)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