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從工程開頭到竣工及備案的所有書面文獻資料,包括規化局給的定位圖,建設局的開工許可證,
建筑中的技術資料隱蔽資料,收尾時的質檢站的驗收資料的收集等。
2.
負責做好技術信息、技術資料、標準圖集、規范、規程的收集、管理、傳遞工作,滿足施工技術工作的需要。
3.負責施工技術資料的搜集、整理、裝訂、審查,及時、正確提供各類建筑材料、試件的試驗資料。
4.熟悉施工圖和設計文件,認真做好圖紙會審準備工作。
5.做好工程技術類文件的控制管理工作。
6.標準、規范和圖集的控制管理現行標準、規范和圖集均以國家或地區正式頒布的文本以及上級部門下發的正式文件為準。因施工技術需要,自行購置的標準、規范、圖集等應加蓋“有效”印章予以標識。
7.建立工程資料管理的各種記錄。
(施工記錄;自檢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基礎、結構驗收記錄;設
備安裝工程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圖紙會審和變更設計洽商記錄;竣工驗收資料;竣工圖)。
8.對各工區的施工資料不定期進行指導和抽查,工程竣工驗收后,按照檔案室及業主的要求,
整理成卷,分類歸檔,以備需要時可以向業主提供完善的資料等。
9.
資料收發及保管整齊、齊全,分類,存放有登記,收發借閱手續齊全,資料管理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0.對接收的文件識別其有效性,并對其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存檔、保管。
11.文件的復制與借閱:加蓋“受控”章的文件、經領導批示辦理的文件,復制要嚴格控制份數,并填寫《受控文件復制/借閱登記表》
12.對接收及上報的電子文件及時整理,歸檔。歸檔的電子文件應該制成光盤,不得覆蓋,保證其內容信息的原始性。
13.存檔的報表、資料等及時搜集、整理、填列、補充,做到全面準確。
14.領(ling)導安排(pai)的其它任(ren)務。
1大專以上學歷
2工程、統計等相關專業
3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4熟練運用各專業辦公軟件
5具有專業判(pan)斷能力、資料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