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環保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指導,協助公司領導組織推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協調制訂或修訂公司的安全技術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3.匯總、審查各部門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按期執行。
4.負責新進公司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公司安全教育、考核;負責參觀學習人員的登記和進生產公司區的安全教育,做到有據可查。
5.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和管理工作。
6.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員工身體健康。
8.適時的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10.負責公司消防管理工作,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審批動火證及動火作業并對現場進行監督。
11.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負責消防器材和應急救援器材的配備、日常檢查工作。
12.編制或修訂公司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并定期組織演練以及演練效果的評價。
13.負責組織對公司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建立好臺帳。
14.根據國家規定確保污水、廢氣達標排放,制定相關措施,達到減排目標。
15.負責廠區內清污分流工作的檢查,危險廢物管理及處置轉移工作。
16.建立健全各類業務臺帳。
任職要求:
1.化工及安全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在化工行業從事安環管理工作3年以上。
注明:此(ci)崗位需要(yao)到浙江總(zong)部(bu)工(gong)作6個月(yue)左右(可調休返家(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