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法規和地方制定的有關規范、條例和規定;
2 按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組織勘察、設計和施工管理。
3、負責施工圖會審,處理施工技術疑難問題,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施工技術問題,參與調查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
4、負責編制施工招投標文件,主持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和技術交底工作;
5、隨時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購計劃及各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簽證;
6、負責組織向施工負責人進行書面施工技術交底。指導、檢查技術人員的日常工作及復核特殊過程、關鍵工序的施工技術交底。
7、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qc活動,組織技術攻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學歷,建設工程相關專業;
2、具(ju)備五年以(yi)上從事工(gong)程(cheng)施工(gong)技術管理(li)工(gong)作(zuo)經歷,且(qie)具(ju)有(you)相(xiang)關(guan)專業的(de)高級(ji)工(gong)程(cheng)師或一(yi)級(ji)建造師執業資(zi)格。
在求職(zhi)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證件(jian)、收取押金(jin)、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解凍資金(jin)、詐(zha)騙傳銷、求職(zhi)歧視、黑中介、人身攻擊、惡(e)意騷擾(rao)、惡(e)意營(ying)銷、虛假(jia)宣(xuan)傳或(huo)其他違(wei)法(fa)違(wei)規行為。請及時保留證據,立即向平臺(tai)舉報投訴(su),必要時可(ke)以報警(jing)、起訴(su),維護(hu)自(zi)己的合(he)法(fa)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