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嚴格遵守有關財經紀律和經濟法規,做好公司的財務工作。
2.組織制定完善的財會制度和相應的實施細則,經批準后嚴格執行,對其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制止、糾正,嚴重的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負責擬術公司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等計劃,參與制訂公司的經營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項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財務分析報告,并提出加強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的建議,供公司領導參考。
5.主持或參與審查、擬訂公司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組織審核項目預決算、用款方案、原輔材料供應計劃。
6.掌握稅收政策,負責與稅收機關的協調。
7.負責對所有下屬公司的財務監督與協調,審核所有上報的財務報表,及時回答公司領導、政府部門的質詢。
8.組織一調度公司資金,重點負責向金融機構融資。
9.擬訂年度經營利潤分配草案及其他財會資料供公司決策使用。
10負責指導、管理、監督財務部下屬人員的業務工作,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做好下屬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獎勵懲罰工作。
11.完成總經(jing)理臨時交辦的工(gong)作。
1、會計或金融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先,有建筑工程行業從業經驗優先;
2、10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驗,或5年以上相近管理職位經驗;
3、熟悉會計、審計、稅務、財務管理、會計電算化、相關法律法規;
4、熟練掌握高級財務管理軟件和辦公軟件;
5、出色的財務分析、融資和資金管理能力;
6、良好的(de)組織、協(xie)調(diao)能力(li),良好的(de)表達能力(li)和(he)團隊合(he)作(zuo)精神。
在求(qiu)職過(guo)程中如(ru)果遇到扣押證(zheng)(zheng)件、收(shou)取押金(jin)、提供擔(dan)保(bao)、強迫入(ru)股集(ji)資、解凍資金(jin)、詐(zha)騙(pian)傳(chuan)(chuan)銷、求(qiu)職歧視、黑中介、人身(shen)攻擊、惡(e)(e)意(yi)騷擾、惡(e)(e)意(yi)營銷、虛假(jia)宣(xuan)傳(chuan)(chuan)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wei)。請及(ji)時(shi)保(bao)留證(zheng)(zheng)據,立即向平臺舉報投訴(su),必要時(shi)可以報警、起訴(su),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