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管理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協助主要負責人定期向從業人員通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監督落實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重點工作;
(三)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四)協助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獎懲考核機制,考核與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行使考核獎懲權力;
(五)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與修訂工作;
(六)對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規定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生產經營決策提出意見建議;
(七)有權阻止和糾正本單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決定和行為,并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八)發現直接危及從業人員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作出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的決定;
(九)對從業人員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經批評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處理意見并監督落實;
(十)提名分支機構和工程項目派駐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十一)對本單(dan)位(wei)人(ren)員職(zhi)務晉升、表(biao)彰(zhang)獎勵候選人(ren)履行(xing)安(an)全生產職(zhi)責情況提出(chu)意見建(jian)議;
(一)熱愛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原則,品德端正,身體健康,工作勤懇,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
(二)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熟悉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
(三)熟悉安全管理體系,掌握本單位的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積極主動和有效解決各類安全生產問題;
(五)熟悉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演練,能夠及時應對處置生產安全事故;
(六)取得工(gong)(gong)程(cheng)師及以上職稱或注冊安全工(gong)(gong)程(cheng)師資格,且(qie)在本行業領域(yu)內從事安全管理工(gong)(gong)作滿(man)3年;
在求職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證件、收取押金、提供擔保、強迫入股集資、解(jie)凍資金、詐(zha)騙傳(chuan)銷、求職歧視(shi)、黑(hei)中介、人身攻擊(ji)、惡意(yi)騷擾(rao)、惡意(yi)營銷、虛假宣傳(chuan)或其他違(wei)法違(wei)規(gui)行為(wei)。請及(ji)時(shi)保留證據,立(li)即向平臺舉報投訴,必要時(shi)可以報警、起訴,維護自己的(de)合(he)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