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編制工程《修理項目單》。
2. 組織、指揮和協調各施工部門按照質量計劃和施工進度進行施工。
3. 了解和掌握主管工程內的勞動力投入和協作工程的范圍等情況,指揮各施工單位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 對船舶物資的采購、交付等情況隨時進行督查,對主管工程的生產成本負責。
5. 對主管工程范圍內的安全、質量負責。
6. 負責工程完工項目單的編制,并取得船東的認可。
7. 負責工程完工結帳單的編制和帳務談判。
8. 負責組織船舶售后服務工程的實施工作。
9. 做好相關的質(zhi)量記錄。
1. 船機電大專或大專以上學歷,五年以上現場施工管理經驗;或五年以上船舶制造或修理主管工作經歷;
2. 具有較強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和與本專業相關的修船知識,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
3. 熟悉并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修船規范和各種標準,以及本專業生產工藝、關鍵生產環節和安全管理規定;
4. 具有較強的生產管理、組織協調能力,準確掌握修船過程中本專業的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工藝、材料等現狀,及時完成預算、追加預算、追減預算、結算、價格項目談判等工作,協調修船過程中船方、有關部門和工種之間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能夠解決施工中所遇到的技術、工藝、質量等各類問題;
5. 善于與人溝通,具有良好的人際關系,能夠很好的處理公司、船方的關系,有較強的社交能力;
6. 敬業愛崗,品行端正,工作嚴謹,遵紀守法,保守機密,認真踏實,身體健康,有團隊合作精神;
7. 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
8. 能接(jie)受(shou)出差及長期駐外任(ren)務(wu)。
在求(qiu)職(zhi)過程中如果遇到扣押(ya)證(zheng)件(jian)、收取押(ya)金、提供(gong)擔保、強(qiang)迫入股集資(zi)、解凍資(zi)金、詐騙傳銷、求(qiu)職(zhi)歧視、黑中介、人身攻(gong)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虛假(jia)宣傳或其他違法(fa)(fa)違規行為。請及時(shi)保留(liu)證(zheng)據,立即(ji)向平臺舉報投訴(su)(su),必要時(shi)可以報警、起訴(su)(su),維護自(zi)己的合法(fa)(fa)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