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施工工程項目的人員管理和對工程進度、現場安全、施工質量、材料成本承擔主要責任。
2.制定項目階段性目標和項目總體控制計劃。
3.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工程周、月及年度施工計劃,對項目實施的進度、質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標的最終實現負責。
4.制定安全技術生產措施,負責編制項目勞動力、材料、機具設備、勞保用品、資金等的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施工現場布置規劃,包括供水、供電、加工場地、庫房和辦公休息區域等協調工作,解決工地一切需要協調的問題。
6.組織項目實施人員進行施工圖紙自審、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交底技術解答。在施工中進行各工序書面技術交底,參加各工序的檢驗和工程驗收,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檢查和評定工作。
7.負責向監理、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各種現場簽證、工程款項結算,以及作好現場原始簽證記錄.
8.負責項目實施過程所有技術性文件和資料的完善、報驗和移交等工作。
9.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的制作和報審,參與竣工驗收至合格,完善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項目管理工作的經驗總結。
10.完成(cheng)公(gong)司領導交辦(ban)的其它工作。
1、環境、大氣治理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熟識國家與地方環保法律法規,熟悉環保技術的發展趨勢;
3、有對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大氣污染預防工程進行工藝設計、工藝改進的能力
4、有較強的技術協調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具有能夠隨時處理現場突發事件的能力;
5、做事(shi)有(you)計劃、有(you)方(fang)案、有(you)原(yuan)則(ze),具有(you)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