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方式:每月24日(ri)?????
崗位職責: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檢查設備各部位的性能均屬正常后方可通電使用。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電工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防用品。
6.嚴禁帶電作業,設備嚴禁帶病運行。
7.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8.民工必須嚴格遵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作業。
9.保證電氣設備、移動電動工具、臨時用電正常運行和安全使用。
福利待遇:
每周五天8小時工作制、有競爭力的薪酬、午餐與交通補貼、月度績效獎金、完善的社會保險。
工作環境:
提供安全的(de)工作環境、提倡簡單的(de)人(ren)際關系,形成和諧的(de)工作氛圍。
經上崗培訓能夠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范,認真學習操作技能,服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和安排;結合公司技術產品的特點與自身特長,充分展示自身技能。經考核合格并能勝任相關崗位工作,即可轉正為正式員工。
要求:
1、樂觀開朗、善于換位思考與溝通、適應能力強。
2、具有創新精神、優勢互補的團隊意識。
3、擁有基本專業技能、積極上進的心態。
4、具備相互學習、一專多能、獨當一面的能力。
5、能(neng)適應1-3個(ge)月的國內外出差、用戶現場安裝(zhuang)調試(shi)。
在(zai)求(qiu)職(zhi)(zhi)過程(cheng)中(zhong)如果(guo)遇到扣押(ya)證(zheng)件、收取押(ya)金、提供(gong)擔保、強迫入股集(ji)資、解(jie)凍(dong)資金、詐騙傳(chuan)銷(xiao)、求(qiu)職(zhi)(zhi)歧視、黑中(zhong)介、人身攻擊、惡意騷擾、惡意營銷(xiao)、虛假宣傳(chuan)或其(qi)他違法違規行為。請及(ji)時(shi)保留證(zheng)據(ju),立(li)即向平(ping)臺舉報(bao)(bao)投訴,必要時(shi)可以(yi)報(bao)(bao)警、起訴,維護自(zi)己的合法權(quan)益(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