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能否用實習合同代替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我剛剛過(guo)了實習(xi)期,轉正以(yi)(yi)后公司以(yi)(yi)簽訂過(guo)實習(xi)合同的(de)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這么做(zuo)對嗎?

用人(ren)單位(wei)之所以用實習合同替代(dai)勞動合同,其真(zhen)正的目的在(zai)于降低(di)勞動成本,但這種混(hun)淆概(gai)念的做法,明顯侵犯(fan)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用人(ren)單位(wei)以招(zhao)收(shou)“實習生(sheng)”,變相(xiang)搞“招(zhao)工收(shou)費”或(huo)故意不繳納社(she)保費,則是一(yi)種嚴重(zhong)的違法行為,必(bi)將(jiang)承擔法律責任(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