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合同單位還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合同協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wen) 我是一名銷售員,想辭職(zhi)找份新工作(zuo),已經(jing)和公司協商(shang)好了(le),是我主動(dong)提(ti)出的,協商(shang)解除合同單位還用支(zhi)付經(jing)濟補償金嗎?

《勞動(dong)合(he)同(tong)法》第36條規定,用(yong)(yong)人單(dan)位(wei)與勞動(dong)者(zhe)協(xie)商一(yi)致,可(ke)以解除(chu)勞動(dong)合(he)同(tong)。 協(xie)商解除(chu)勞動(dong)合(he)同(tong)的條件同(tong)變更勞動(dong)合(he)同(tong)的條件一(yi)樣,只要雙方(fang)協(xie)商一(yi)致就可(ke)以提前解除(chu)勞動(dong)合(he)同(tong)。 但是,哪一(yi)方(fang)首先提出解除(chu)的請(qing)求后果完全兩樣,勞動(dong)者(zhe)首先提出解除(chu)請(qing)求的,用(yong)(yong)人單(dan)位(wei)可(ke)以不支(zhi)付經(jing)濟補償金(jin);用(yong)(yong)人單(dan)位(wei)首先提出解除(chu)勞動(dong)合(he)同(tong)的,要向(xiang)勞動(dong)者(zhe)支(zhi)付經(jing)濟補償金(jin)。